厦门SM新生活广场喜获国家工商总局“全国2014-2015年度诚信示范市场”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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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公告,表彰了236个“全国2014-2015年度诚信示范市场”,其中厦门SM新生活广场因健全有序的组织管理、完备先进的配套设施及优雅舒适的商场环境荣登榜单,也成为厦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企业。

“全国2014-2015年度诚信示范市场”评选由国家工商总局发起,目的在于表彰市场上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及诚信市场创建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市场主体。奖项经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推荐及层层审核,由工商总局授予。

厦门SM 新生活广场自2009 10 月开业以来,诚信经营享誉鹭岛,经营规模快速发展。一直以来,SM新生活广场以丰富多样的品牌组合,整洁优美的商场内外环境,完备齐全的基础设施配备获得消费者的喜爱,并在组织管理、内部商户行为规范、消费者维权、诚信经营体系的建设中,体现出购物中心经营者的专业、领先水平。2012 年、2013 年分别获得市级、省级“诚信市场示范点”荣誉称号。今年申报全国诚信示范市场以来,厦门市工商局市场合同处处长吴志达多次视察厦门SM新生活广场,实地了解商场的运营情况。此次获评全国示范单位,是对厦门SM新生活广场的再次肯定, SM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继续坚持树立诚信企业的榜样,满足消费者对各种生活方式的精神享受与追求。

 

 

 

厦门SM 新生活广场的创建工作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管理健全,硬件设施配套完备。

商场内外环境整洁优美,各种基础设施如平面示意图、电子显示屏、停车场地的配套齐全,能够做到管理规范、进出有序。商场内设机构健全、职责明晰,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市场公示、先行赔偿、质量承诺、合同管理、商品退市、信用管理等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管理到位,场内经营者行为规范。

厦门SM商业城一直以来,十分重视管理,对场内经营者的行为规范落实有序,依法审查入场经营者资格,定期对场内经营者经营环境条件、商品质量、落实政策法律规定和市场要求等进行检查,重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场内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场内经营者做到证照齐全、守法经营,落实商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有关进销台账制度,明码标价,出具销货凭证,落实“三包”制度,并接受商场和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信用建设管理有序,消费维权措施有力。

商场与场内经营者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制定完备有效的评价标准和评分细则,定期公示、更新商户星级信用,根据评估情况奖优罚劣。场内设有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站(点)等投诉举报受理、调处机构,建立“商品质量保证金账户”的先行赔付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重视消费者满意度,主动征集消费者建议,同时接受新闻媒体与社会各界监督,力求打造规范、诚信、优质的消费环境。

链接:工商总局关于公示全国2014-2015年度诚信示范市场的公告